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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利用利率新变化 善意执行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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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洪亭 张婷玉  发布时间:2020-11-06 09:09: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盘锦中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文件精神,运用善意执行理念、利用利率新变化促进执行和解,成功执行完毕12起小额网络贷款案件。

98日,广西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盘锦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多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及被执行人28人。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刻与被执行人进行电话沟通,告知其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并通过网络查控冻结被执行人账号,督促其履行义务。盘锦中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818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由于司法保护利率大幅下调,执行干警通过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新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影响,以期尽快促成和解。最终通过耐心协商沟通,申请执行人理解法规政策是为了其合法权益,同意适当放弃大部分利息。随后12名被执行人向法院交纳了案款和执行费,双方当事人对执行法官的辛苦付出、耐心劝解表示由衷的感谢!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信任,对司法满意度的提升,正是广大干警孜孜不倦的价值追求!盘锦中院执行干警将继续“温润有礼、耐心细致”,让每一名涉案当事人都感受到司法温度!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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