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审判不同于其他民商事案件之处在于,家事纠纷的当事人因为具有亲情关系,之间的纠纷也常常杂糅着强烈的情感因素。以往的审判庭设置,强调的是审、诉、辩三方关系,审判人员在中间审判台,另外两边相对设置双方当事人,更加激化了诉讼中的对抗,加剧了本已剑拔弩张的家庭关系。对此,家事审判庭一改以往的审判庭设置,采用了圆桌式审判桌设置,审理法官、双方当事人分别坐在圆桌边,弱化了对抗关系,强调了家庭的团结,和缓紧张气氛,更易于家事案件的平和审理。另外,各法院还分别设置了家事调解中心、心理辅导室、儿童观察室等功能性区域,布置温馨感人的壁画、标语,注重营造温馨、和谐、和睦的环境氛围,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努力修复受损的婚姻家庭关系。对此,全市两级法院共投入300多万元,修建专用家事审判区域1000多平方米。
目前,全市法院硬件投入力度领先于全省其他兄弟单位,硬件设施建设水平远超全国其他家事审判试点法院。通过不断完善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硬件设施,为家事审判改革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