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审判方式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的一次改革。旨在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家事审判内在规律、便于婚姻家庭关系修复、便于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专业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2019年,盘锦市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结合盘锦地区家事审判的特点,建立了柔性审判、调解优先、多元联动、稳定家庭、促进良俗为指导方针的特色家事审判模式。
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2019年3月成立由院长李晓林为组长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探索家事审判的制度体系。4月,由王春庆院长率队到其他省份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先进法院调研学习,汲取先进经验,并于4月28日召开盘锦全市两级法院家事审判改革会议,部署改革工作。
市法院出台了包含《家事案件审判规程》、《家事案件调解工作规则》、《家事案件调查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编撰了《家事案件审判方式文件(试行)》汇编,对全市法院家事案件审理、调解、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进行统一规范,形成法理严密、逻辑合理、方便适用的家事审判规则,为盘锦地区家事审判全方位开展工作提供了指导意见。盘山县法院结合本地区家事审判特点,汇编家事审判手册,将实施方案、操作规程、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工作规程、财产申报制度、人身安全保护制度等20余种规则、规范进行统一编撰,从案件源头开始指导家事审判工作依法律程序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