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批示,全面落实省法院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部署,抓好《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贯彻落实 ,积极推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8月20日上午,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共同组织普法宣讲员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讲暨《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宣讲会上,市法院宣讲员详细解读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和颁布实施的背景、目的、重大意义以及规范公正法治环境的相关内容。民事法官围绕民法典中建设工程合同新旧法条对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单位的责任承担等法律问题结合案例进行了精彩的讲解。最后进行了现场问答互动环节,集团员工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出现的法律难点问题进行了咨询,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民事法官对所提出问题予以细致的解答。
此次全市两级法院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将法律服务直接延伸到生产企业,让本地国营企业充分感受到了法院对其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从源头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助推“十四五”计划、服务“六保”“六稳”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为助推盘锦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