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辖区内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目前我市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我院决定重新编制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现将遴选破产管理人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属本市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均可报名;
二、报名程序:拟参加遴选的律师事务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技术处提交自荐报告一式三份,主要介绍本所参加破产管理人遴选有哪些竞争优势。
三、评选确认:本院组成遴选委员会对各报名参选律所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册名单,公示后备案。
联系人:齐艳民 联系电话:0427-290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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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我市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我院决定重新编制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现将遴选破产管理人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属本市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均可报名;
二、报名程序:拟参加遴选的律师事务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技术处提交自荐报告一式三份,主要介绍本所参加破产管理人遴选有哪些竞争优势。
三、评选确认:本院组成遴选委员会对各报名参选律所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册名单,公示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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