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和省法院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的通知要求,4月10日,盘锦中院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了最高院《关于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的通知》和省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李晓林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和刘踪萍为活动办公室主任,结合盘锦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的实施方案》,重新修订了《关于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实施办法》,对活动开展进行了动员部署。
    李晓林院长指出,这次最高院在全国法院开展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全市两级法院要按照最高院和省法院工作部署,紧密结合盘锦法院工作实际,坚持“全覆盖、高标准、重实效”。全面查摆并积极整改在法院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法院“强化管理年”活动和重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活动统一起来、结合起来,一体推进、相互促进,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李晓林院长要求,一要切实统一思想,真正提高认识。党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在堵漏洞补短板,守纪律讲规矩,防范重大风险隐患上下功夫,坚持刀刃向内,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态度和勇气,打一场正风肃纪、全面整改的攻坚战。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治时效。要着眼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查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落实整改要深入具体。三要坚持以上率下,确保全员参与。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靠前指挥、亲力亲为。每名干警都要全程参加各个环节的活动,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四要精心组织,搞好工作结合。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整治台账抓好任务落实,逐项逐条抓好整治。市中院派出督导组,对基层法院开展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走过场做样子,效果不明显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李晓林院长强调,一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队伍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纠正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使干警队伍精神面貌和纪律作风呈现新气象。二是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案卷管理、保密管理等制度措施,坚决堵塞各种管理漏洞,使内部管理水平明显改进,做到管理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三是要准确把握司法责任制度改革要求,切实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加快完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健全信息化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公信,以更加严格规范的管理树正气、蔚新风,推动新时代盘锦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