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执行指挥中心工作职能,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使之成为执行工作的信息交换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决策分析中心和监督管理中心,确保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工作体系有效运行,提高执行工作能力,现将执行指挥中心的人员及职能作如下规定。
一、执行指挥中心人员组成
主 任:刘保利。
副主任:于贵田。
成 员:樊永恒、陶冶、王雷、于静、胡雯雯
二、指挥中心及各组职责
刘保利主任对执行指挥中心全部工作总负责,组织落实上级法院对执行指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决定、指挥、协调、处置执行案件的办理、重大执行活动、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理和应对等,部署、检查、监督执行指挥中心的总体工作。
于贵田副主任负责督导其他各组全部工作。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决策分析、业务指导、调研培训等;
负责信息组全部工作。案管系统、督办平台、网络查控、系统维护、解决案管平台涉及的技术问题等;
负责远程指挥、协同案件组全部工作。两级法院的执行联动、协调指挥、快速反应等工作。
(一)樊永恒同志具体负责:
1、负责省院指挥中心各项专项活动的落实,督办、推进全市法院相关工作的落实。
2、负责组织落实省院、中院开展的各类专项活动、监督指导基层法院执行业务、执行质效决策分析,开展调研培训。
3、负责起草、撰写各类专项活动、工作评估、纪律作风通报、调研及相关材料工作。
4、负责办理执行监督、督办、评查、协同执行案件。
5、负责督促员额法官结案、辅助人员协助办案等工作。
6、负责督导、指导其他各组工作。
7、负责办公用品的取领、发放。
8、负责院、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王雷同志具体负责:
1.负责协助省法院在地、市级层面与当地执行联动部门建立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信息点对点网络查控,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执行线索信息,实现网络查控和信息交换。主要承担管理、服务、参谋、监督职能。
2.负责办案流程监控,对案件节点的管理,对案件节点录入等进行检查并予以反馈,对差错责令整改。
3.负责指挥中心业务统计、分析。定期梳理年度案件的类型、执行效率和效果、在办案件的数量等数据,制作案件态势分析报告,制定下阶段工作方案。
4.负责全市法院执行应用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5.负责与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对接等联调工作。
6.负责向社会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具体包含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屏蔽的操作与审核,同时负责全市失信被执行人的管理,按照省院要求定期报送纳入失信,屏蔽失信的统计报表。
7.利用执行指挥系统进行数据统计、动态监控,通过对人、对案、对事的监管,对各个执行数据进行智能分析。
8.定期从案管系统和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提取案件相关数据,分析研判执行工作各项指标,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定期梳理数据;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
9.负责网络查控、信息公开、信用惩戒、执行联运、终本案件管理、消极执行复查、委托执行管理、案款管理、督办案件。
10.负责全市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为全市各级法院执行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全市法院执行信息系统技术应用提供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11.负责指挥中心的软硬件维护管理,为全市法院执行系统技术应用提供咨询指导。12.负责执行案件暂存款清理系统的录入更新等相关工作。
13.负责单兵、执法记录仪的维护、导出、备份工作。
(三)陶冶、于静、雯雯具体负责:
1.负责审核、备案执行事项。
(1)限制出境。
负责基层法院限制出境案件的报批材料的审查工作,制作向省法院请示报告。审查、审批工作须在三日内完成。
负责建立限制出境案件台账,形成卷宗备查。
(2)办理委托。
负责委托执行案件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超期委托的不予办理。超期委托经与受托法院沟通协商并书面同意接受委托的除外。
委托执行的案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
(3)异地执行案件。
负责此类案件要对异地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认真审查,对符合异地执行条件的,要逐级申请;并应严格依据执行程序办理。
(4)再续封案件。
写清再续封报告内容,并应在续封期限届满十日前办理再续封手续。
2.负责统一指挥辖区法院执行力量,组织集中执行、联合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协调本辖区以及外地法院之间有争议案件、远程指挥。
对突发情况及时决策、对重大案件、重要执行工作进行远程监督指导协调。(依托远程指挥监控系统实时调配、指挥辖区力量,协调处置突发性事件;积极开展专项活动视频督导)
3.负责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督办系统)的日常管理,建立指挥中心监控台账,记录每日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情况。
4.负责省院执行指挥中心呼叫应答。省高院及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对接工作。
5.通过法院专用的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独立或者协助省法院对辖区内执行案件,特别是大、要案和重要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以及指挥处置暴力抗拒执行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等。请求省法院协调兄弟法院和相关部门协助执行等。
6、负责两级法院日常外出执行案件报备统计工作。及时接收本院及基层法院外出执行案件报备表,统计每日两级法院外出执行案件情况,向值班领导报告,以备上级法院轮巡。
7.对辖区基层法院申请中院协同指挥的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与基层法院联系,要求其上传执行案件基本信息、执行工作预案及案件相关材料,报指挥办领导审查。
8.两级法院执行指挥平台值班统计工作。每个月底前,制作指挥办下一个月的“执行指挥平台值班表”,并上墙公示。每周五下班前,汇总各基层法院上报的“执行指挥平台周值班表”,存档备查。
9.上级法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交办事项的办理。对上级法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交办的事项,认真做好记录,向指挥办领导汇报,按照领导要求落实。
10.协调本辖区以及外地法院之间有争议案件、远程指挥。
11.实时监控执行的动态和效果,对需要调整执行措施的予以远程指挥。检查重大执行行动的预案、远程指挥和处置行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12.对临时的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执行局局长和上级法院汇报、及时制定处置方案,全程指挥处置行动,处置后将事件原因、事件发生过程及处置结果报告执行局局长及上级法院。
(五)、中心机器日常维护、调试、执行系统运行监控、技术问题、解答等。
三、法官助理岗位职责
(一)、助理负责员额法官办案材料收集、查询准备工作;
(二)、负责草拟裁判文书,校对、打印、装订裁判文书;
(三)、负责网上流程登记、文书上网、送达、卷宗监管,案件的扫描、装订、归档等工作。
(四)、协助法官办理保全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强制措施;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六)、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