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是推进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开的一个重要途径,是体现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从2013年起积极推进裁判文书规范上网工作,积极实践裁判文书格式、审批流程、上传网站等各环节的具体操作,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平稳开展,同时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各审判庭学习相关规定、各项流程,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努力践行司法公开。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公开,增强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和责任感,规范两级法院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流程,印发《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操作规程》,明确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凡是符合上网要求的裁判文书,必须全部上网公布,要求各审判庭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规范报送裁判文书。
通过多种形式强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重要性,要求“严把裁判文书上网三关”,确保生效裁判文书上网“无瑕疵”。一是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要求法官确保裁判文书适用法律准确具体,文书制作简洁明晰,加强审核校对,对生效裁判文书中的语言文字、标点符号使用准确无误,避免出现错字、错句、漏字、漏句等问题;二是严把技术处理关。由主审人对生效裁判文书按照规定的裁判文书上网要求进行技术处理,对于公布的裁判文书中的涉及当事人姓名或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进行隐名处理或删除处理,并反复校对;三是严把申报审批关。符合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 应填写“裁判文书外网发布审批表”,审判长审阅后将审批表报审管办审核,经审管办审核无误后将该裁判文书移交研究室上网公布,研究室及时将已报送的裁判文书登记入册,确保生效裁判文书不迟报、不漏报。
定期通报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并将裁判文书上网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激发法官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自2013年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上传裁判文书42966件。
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不仅是社会各界的共同呼声,更是司法公开的一次巨大革命,对强化司法权威、建立职业法官队伍、推动法治建设等方面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秉承司法为民这一宗旨,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做细做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