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公民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让人人参与到环境资源保护中,共创和谐美丽健康的生态环境,根据省法院《关于组织6.5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盘锦市两级人民法院以“美丽盘锦,我是行动者”为主题,于6月5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为了做好本次宣传活动,盘锦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按照省法院的要求认真部署,由盘锦中院宣教科牵头,确定宣传重点,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统一定制宣传材料和宣传内容,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圆满完成。
盘锦中院在办公楼一楼电子屏、二楼当事人通道电子屏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提高每名干警及群众对环境保护意识,倡导人们爱护环境卫生,牢固树立人人参与、人人受益、人人有责的思想,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支持环境保护工作。
盘山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干警在县法院门口拉起横幅,通过院内的LED屏滚动播放了与世界环境日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向来院咨询的当事人普及环保知识,讲述环境保护相关案例,提升了群众的环保素养。盘山县法院环保志愿者们也纷纷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向县府大街商网、社区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宣传资料,提醒市民文明出行, 爱护环境,共建魅力盘锦。
双台子区法院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以电子屏滚动宣传和悬挂宣传标语为载体,并印发宣传材料,组织部分干警到人流密集地和辽河街道、铁东街道、红旗街道、统一镇等部分街道和村镇发放环保法规宣传材料,激发群众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文明的意识。
兴隆台区法院选派5名业务能力强的干警,组成普法宣传小组,进入社区、商场、街边商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环境保护法”宣传,利用发放“环境保护法”相关资料、面对面耐心的讲解环境保护法知识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思维,增强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
大洼区人民法院在西安镇洼边子村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村民宣传环境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村民环保法律意识。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吸引了众多村民前来了解、咨询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对于群众感兴趣的环保法律问题,大洼法院法官给予耐心、详细的解答,让更多村民知悉世界环境日,了解和掌握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盘锦市两级人民法院在本次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此次“6·5”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让干警及人民群众认识到环境保护和自身生活的关系,增强了群众对污染、浪费的防治治理观念,提高了公众的保护环境的意识和参与热情,为全地区环境保护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