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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法院联手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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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洼区法院 刘艳 马磊  发布时间:2018-05-29 09:07:26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老懒”的惩处力度,切实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从5月1日以来,大洼区法院依法集中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强制执行。虽然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锁门等不配合的情形,法院在作出协助履行通知书后,依法通过开锁公司进行强制开锁。

  2018年5月23日,在执行一起申请执行人大洼农商银行与被执行人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决定依法对其抵押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在处置财产过程中,被执行人不配合,拒接法院电话,跟法院玩起“躲猫猫”的游戏。经请示院领导,决定到现场对其抵押的房屋进行处置,该处房屋位于盘山县太平镇贾家村龙祥家园。考虑到被执行人的房产不在大洼辖区,执行法官对此处情况也不甚了解,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经呈报分管领导后,在主管院长罗庆明精心部署和筹划之下,对此次执行行动作了充分的风险评估。同时和兄弟法院盘山县法院执行局长宋辉取得联系,宋局长对大洼区法院此次的执行行动十分重视,亲自安排了近10名法警,出动了两辆警车,在兄弟法院的配合下,并在当地社区干部的见证下,执行法官顺利完成了对该处房产开锁,并评估的工作,评估机构及时对该房屋进行评估,全程执法记录仪记录了打击“老赖”行动的全过程,在多方配合下,使此次强制执行行动得以圆满完成。

  现场围观人员对法院有条不紊的执行过程竖起了大拇指,也在群众中树立起了法律权威,失信者定会受到惩戒。在此次执行行动中,由两家法院联手执行,构建起执行工作跨区的良性执行沟通模式,符合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一体化”的协同配合执行理念,彰显了执行工作的法律威严和法院之间协同配合机制,在解决执行难的同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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