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本院动态
让长期"躲猫猫"的失信被执行人无处可逃
分享到:
作者:大洼法院 马健航  发布时间:2018-05-17 15:45:48 打印 字号: | |
  在院长李军调研指导执行工作后,大洼区法院执行局各突击小组立即针对本院疑难案件进行分组归类,集中研讨,逐案分析,将一批执行的“骨头案”作为下次行动的主要目标。各突击小组制定周密行动方案,整合调动本院力量,于5月4日开展集中行动,对一批长期“躲猫猫”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剑指“老赖”。

  这是大洼区法院执行局在省法院“暴风”战役打响之后,组织的第三次集中执行活动。5月4日下午15时,大洼区法院执行局出动23名干警,5辆警车,兵分两路,前往盘锦市大洼区东风镇、唐家村等地,对李某、苗某等被执人采取强制措施。

  线路一:大洼区唐家村

  被执行人陈某以其名下的农场畜牧厂房作抵押,向申请执行人盘锦某典当公司借款78万元,借款到期后,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陈某均未偿还借款。大洼区法院查封的陈某名下的厂房一直被李某占用,申请执行人权利一直未能得到实现,现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某因非法占用法院查封的财产,法院多次传唤和敦促,李某均不腾迁,拒不履行。当天下午15时30分,执行突击小组来到被查封的厂房,面对满身酒气的李某,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对其阐明此案的法律关系和此行的目的,但李某仍不听劝解,甚至恶语相向,故将其拘传。

  线路二:东风镇大岗子村

  申请执行人崔某等与被执行人苗某等4人,因土地耕种问题发生纠纷,依据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应返还申请执行人水田527亩、旱田200亩,并赔偿申请执行人经济损失119万余元,被执行人拒不履行。

  下午16时,执行突击小组来到唐家村苗某家中,执行法官现场释法明理,向被执行人详细讲明法律关系,阐明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被执行人苗某情绪激动,跳到炕上企图拿凶器试图暴力抗法,苗某妻子也拒绝配合执行,对执行人员进行谩骂。随行法警及执行人员迅速反应,当即阻止其违法行为,执行过程中苗某造成一名执行干警受伤。故将苗某拘传。

  下午17时,执行突击小组又来到另一被执行人苗家中,但是被执行人并未在家,然后对周边超市、药房还有邻居进行排查和了解,得知被执行人确实未在附近。执行干警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通知》张贴在被执行人门口,敦促其依法履行义务。

  下午18时,执行突击小组陆续将所有失信被执行人带回法院,对其进行调解,对依然不配合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司法拘留。
责任编辑:宣教科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