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一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今年以来,双台子区法院紧紧围绕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风暴”战役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加大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法制宣传力度,探索创新宣传形式,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18年4月21日院党组组织部分党员干警分赴社区、乡村及市区人流密集地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法制宣传,向群众发放《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公告》和《双台子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当日下午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便有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我院依法履行义务。
据悉,该案系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梁某于多年前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十余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并于合同中载明了还款日期及应付利息,但约定到期后被执行人梁某却未能依约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某在多次同其协商催要未果的情况下诉讼至法院。案件受理后经我院承办法官悉心工作二人达成调解,被申请执行人梁某做出还款承诺,我院为二人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但未料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梁某却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万般无奈申请执行人王某到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立案后,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我院执行局干警祖斌和王磊同志,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梁某对其进行释法析理工作,并往返于多家银行查询被执行人梁某的银行账户,由于被执行人梁某拒不配合执行,致使该案工作成效进展缓慢。但4月21日在我院进行法制宣传后,案件情况出现了转机,被执行人梁某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主动找到我院执行局要求履行法律义务,正如六度空间理论所称之的那样“虽然世界很大,但其实也很小。”在社会的舆论的影响下,让“老赖”无处遁形。
君子无诚,不立于天地间。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只有走正直诚实之道,才能事事时时问心无愧。该起案件的顺利执结,得益于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得益于法官辛勤的付出,得益于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引导所营造出的良好舆论氛围。在这“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双台子区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宣传力度,凝聚人民群众对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采取有力举措,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迫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