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院于1988年4月5日经市编制委员会研究批复设立,内部设置机构为: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刑事审判第二合议庭、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民事审判第二合议庭、民事审判第三合议庭、民事审判第四合议庭、民事审判第五合议庭、审判监督合议庭、行政审判合议庭、执行第一团队、执行第二团队、立案合议庭、办公室、政治部(包括:干部科和宣教科)、培训分院、装备科、技术科、审判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研究室、法警支队、监察室。
审判团队的主要职责:负责审判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所有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的过程。
行政团队的主要职责:为审判团队做好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说明(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2016年法检改革,法官员额工资套改从2016年11月开始实行。2017年初接到市里通知,年后搬迁至辽东湾,基建项目重新启动和各种配套设备采购,需要大量的资金保障。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动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车辆编制数34辆,年初安排购买2辆车,2016年7月实行车改后,车辆编制数为15辆,相应的配套资金减少。
四、按照要求需公开的表(见附件)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