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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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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机关党委 安鹏  发布时间:2016-06-30 09:51:01 打印 字号: | |
  2016年6月25日,被市委定为“在职党员进社区”的义务服务日。在活动日当天,市法院副院级审判员张盛翔带领4个党支部的12名党员干部,来到盘锦市兴隆台区鹤乡社区进行志愿服务活动。

  在与社区群众进行座谈时,社区群众对市法院走社区进行义务服务表示非常欢迎。参与座谈的干警也表达了会以毛丰美同志为榜样,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永恒的追求,为建设和谐社会、平安盘锦做出自己的贡献。在随后的义务普法宣传活动,党员法官为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并对社区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并一同参与了社区组织的迎“七一”重温入党誓词仪式,观看了社区群众精心编排的文艺节目。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是市法院开展“两学一做”、践行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司法为民的有力举措,不仅提升了社区群众的法律观念,又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帮助群众解决了实实在在的困难。实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居民群众得实惠、社区服务上水平的目标,构建了“工作在单位、服务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建新格局。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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