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我地区两级法院民商事法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根据2016年全市法院培训计划的统一安排,我院于5月27日—28日举办了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法官续职培训班,本次培训在院党组的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培训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 现已圆满结束。
来自全市法院的 120余名法官参加了培训。盘锦中院培训分院根据民商事审判工作需求,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精心挑选任课教师,特聘请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学博士、主审法官张能宝、主审法官李明义、汪国献进行授课, 几位民商事审判专家针对违约责任中实际损失的确定标准、惩罚性违约金的适用、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的免责、刑民交叉案件中民事违约责任的判断、民商事审判的差异、合同的特点、时效等合同法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讲授。在授课过程中,专家们还从不同角度对当前民商事审判的疑难案例、特殊案件在审理中的法律运用和实践中的判例,进行了深入传授和解读探讨,对民商事法官们提出的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本次培训紧密结合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实务性、针对性。虽然本次参训学员较多,但是学员到课率很高、着装整齐、课堂纪律较好、能够做到认真听、认真记。有的学员虚心向老师请教,课间休息时还和老师探讨案例,学习氛围浓厚。
通过本次培训学习,参训法官的专业理论水平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学有所获,对今后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为推进盘锦地区民商事审判工作进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