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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依法逐级走访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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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立案庭 张宇  发布时间:2016-05-26 09:20:3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意识,增强信访干部队伍的法制观念,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有序、文明走访,盘锦中院制定下发了两级法院“依法逐级走访宣传月”活动方案,利用2016年5月18日上午,开展“依法逐级走访宣传月”宣传接待活动。

  盘锦中院分管副院长王冬梅、审判委员会委员张盛翔、立案庭庭长王庆丰、审判长李喜凤、审判员李彦俐等在办公场所门外,集中开展了一次接待信访宣传暨处理工作。信访接待场所悬挂了逐级信访条幅、张贴了《逐级走访办理流程图》和《群众逐级走访程序示意图》。供来访群众清楚认识涉诉信访工作受理范围和办理流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

  在集中接待活动中,耐心听取了来访人的各类诉求,对能及时解决的当场给予当事人满意答复;对需要讨论研究的,采取记录和联系相关审判人员的方式研究答复,约定时间给当事人予以满意的答复。共接待来访当事人35人次,当场解决17人次。

  通过本次“依法逐级走访宣传月”活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规范群众上访行为,促进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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