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规范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监督,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大洼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
廉政监督卡制度,就是将廉政监督卡以“随案走”的方式,对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以一案一表的方法,向案件诉讼参与人发放监督卡,确保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执行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到该院监察部门。
所谓“一案一卡”,是指案件在立案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廉政监督卡,结案前由当事人填写意见后收回。廉政监督卡上明确标明案号、案由、合议庭成员、当事人基本情况、监督内容等,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廉政监督卡上还详细列出了办案监督及评议的主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内容,让当事人在监督内容栏目上提出意见;在监督卡上注明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方便当事人的投诉;如果大洼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在接到当事人举报,就可以根据线索进行调查,对反映属实的违法违纪问题,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
县法院实施的廉政监督卡制度成功实现了当事人对个案进行全程监督,促进了办案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了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确保了司法公正廉洁,维护了公平正义,从源头上预防了各类问题的发生,推动了审判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