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强力推行司法公开,积极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严格落实公开开庭和公开宣判,做到“五个公开”:诉辩意见公开、质证公开、认证公开、事实公开、裁判公开,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有论辩在法庭。我院加大阳光审判的力度,全面开展审判流程管理,包括案件立案、分案、排期、送达、审判、结案、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审判信息都要按要求输入电脑,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方便内部准确掌握情况,对外及时公布信息。
二是裁判文书上网,认真做好网站建设。自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法院系统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以来,我院作出了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一系列具体规定,设立技术室,专门负责网站建设等具体工作,并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我院网页栏目齐全,内容丰富、更新及时,是司法公开的重要窗口。案件当事人可以登陆网站利用搜索引擎功能查阅涉案法律文书。2014年至今,共录入各类法律文书 份。
三是庭审网络直播,刻制光盘存档,开通法院微博。省高院要求全省所有中级法院和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在2013年年底前,每周至少有一个案件庭审网上直播,让百姓坐在家里就可以观看审判。我院积极响应省高院号召,制定了庭审网络直播的相关规定,建立了三个可以直播庭审的数字化法庭,要求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判的之外,全部进行庭审直播,民事案件庭审直播数量全年至少达到50件以上,并且要求对所有案件进行庭审录像、刻制光盘并存档。同时,结合当前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实际情况,开通新浪政务微博,及时公布工作动态,便于社会各界群众了解、监督法院工作。
四是以开展 “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向社会公开司法状况。开展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我县人口流动量大的广场使用流动审判车、拉起横幅、发放传单,并设立咨询台,开展法律咨询,提高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开展了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其它普通群众参观法院,在院领导班子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带领讲解下,参观法院文化长廊及各个办公场所,切身了解到法院立案、信访工作的各项职能,知晓申请立案、执行的程序。此外,我院还安排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让与会人员进行旁听,亲身了解体验平时很难接触到的法庭审判,消除对司法的神秘感,提高了民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认识,树立亲民、爱民的司法形象,有效促进了司法公开。同时面向社会聘请廉政监督员,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法院工作中来,主动通报情况,加强民意沟通,接受群众监督。聘请了12名执法监督员,任命了20 名兼职廉政监察员,邀请专家学者对廉政监督员进行专门培训,并定期不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