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是展示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有效载体。为进一步规范盘锦地区民商事案件判决书制作模式,提高判决书质量,盘锦中院结合省高院的要求制定了《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判决书制作规程》、《民商事一、二审判决书的制作模式及各部分注意事项》,并于2014年3月21日下午,举办了民商事判决书制作专题讲座,盘锦市两级法院主管民商事审判的领导、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参加了讲座。
讲座内容包括裁判文书样式的规范和如何强化裁判文书说理两部分。盘锦中院民一庭庭长朱学利以其丰富的审判经验、凝练的语言、详实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围绕如何规范裁判文书样式,如何强化裁判文书说理两个方面的内容,为两级法院的民商事审判人员和书记员进行了讲解。
通过这次讲座,明确了全市两级法院民商事法律文书制作的标准。促进全市法官在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上下功夫,不断强化质量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院、庭长把关,书记员校对等工作制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以合格的产品向社会传递法治理念,使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真正让人民群众从个案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