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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春节前为农民工发放执行劳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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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永恒  发布时间:2014-01-27 10:59:56 打印 字号: | |
  盘锦中院按照最高院、省高院,全面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清理专项工作。该院执行二庭为了让农民工回家过个满意的春节,将2013年12月26日申请执行的案件,加班加点工作,在一个月内将执结的部分执行劳务款73万余元,于2014年1月26日发放给60多名农民工,让农民工们拿到自己的劳务款回家过个团圆满意大年。

  原告朱某是辽宁省海城市某村的村长,为了让村里的乡亲们致富,他带领着村里的壮劳力们组成了劳务队到城里打工。2011年朱某代表劳务队与被告平某签订劳务合同,负责为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出劳务,2012年停工,到2013年6月一审法院判决之日,被告欠原告劳务费及利息八十多万元,这些钱是这些农民工一年多全部的收入,就因为欠着这些劳务费不给,朱某作为村长这帮农民工的带头人一直觉得没脸面对乡亲们,本来乡亲们相信他跟他出来打工,就是多赚点钱,回家过好日子,结果,一年多下来,什么也没拿回家,白受一年多的累。朱某这两年多压根就不敢回家,到处东躲西藏,就怕乡亲们找他要钱,他一个劳务队的小队长砸锅卖铁也换不起。法院的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二审维持原判后,朱某向盘锦中院申请了执行。

  盘锦中院执行庭的法官接到案件,立即制定了执行计划,加班加点工作,法官们知道这笔执行款关系到农民工的生活,早点执结,早点让农民工兄弟回家过了热乎年。就这样不到一个月时间,执行庭的法官执结了73万元,并于农历腊月二十六为农民工发放了执行款。当农民工数着曾经都放弃希望的执行款时,盘锦中院的法官们还在继续工作,为执结剩余10多万劳务款辛勤工作,因为法官们知道他们的努力正是为更多的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这就是人民法院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责任编辑:樊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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