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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养成良好的执法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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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军 吕焕山  发布时间:2013-11-14 10:25:15 打印 字号: | |
  ——执行二庭党支部学习

《领导干部要养成良好的从政习惯》体会

近日,执行二庭党支部按照院里的要求,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指出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必须做到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认真体会市委孙书记撰写的《领导干部要养成良好的从政习惯》一文,通过思考、研讨,大家一致认为:法官只有养成良好的执法习惯,才能够不辱使命,让党放心,和群众贴心,使当事人安心。

法官是公平与正义的使者,这个群体中的每一个人的工作(执法)习惯,甚至是生活习惯,直接关系着职业操守,在方方面面、时时刻刻的各种表现,人们都要联想到案件的公正与效率、清正与廉洁。“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应当是我们的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本分,更是一种福分。因此,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把这种“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同抓改革、搞创新、提效率统一于改进作风全过程,统一于作好工作全过程,使其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的行为规范,从而形成日常工作中的良好执法习惯。

一、培养高尚的思想境界是良好执法习惯的动力

首先,政治眼光要敏锐。要绝对忠诚党的事业,忠于宪法和法律。作为基层一名党员,就是要服从单位党组织的领导,按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作为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每起案件,以公开促公正,坚持以大局为重,厚德载物,注重法律价值和司法目的相结合,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其次,职业理念要高尚。要有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刚直不阿,不徇私情的优秀品格。要有惩恶扬善、弘扬正义、扶良去邪的社会良知,要有开诚布公、坦诚相待、相互信任、推心置腹、心灵相通、工作相融、和谐合作、奋发向上、互不设防的崇高意境。再次,勇于实践、善于实践。讲政治、讲法律、讲大局、讲品格,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书面上,而重在实践、敢于实践,还要善于实践。现实生活中不同于小说、影视作品,因此你的角色不是特定的,高尚的思想境界是通过平凡的工作表现出来,日常生活习惯表现你的内心世界。因此要善于实践,让人们从习惯自然中感到你真善的一面,这需要不断总结、不断提高工作艺术性。

二、培养高超的司法技能是良好执法习惯的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号召全党同志加强学习,增强本领,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大发展、大进步。修养是个漫长的过程,是终身的努力,要学有所成,就要“吾日当省吾身”,就要“静坐长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日积月累,成就人生。近年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大量更替,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是摆在法官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公正执法的前提条件。 首先是学习。领会法律精神并及时准确地运用于审判实践。熟悉几部法律就可以办一辈子案子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法官的知识更新,能力提升能够弥补立法的不足,让人民法院能够从容地应对群众诉求,切实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办起案子让党放心、让群众舒心、让当事人安心。其次,在学习中不断总结戒律尺度,体会规矩内涵,增强规矩意识。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其实就是人们共识的上升到国家意志的规矩。只有懂规矩才能守规矩,只有守规矩才能当好裁判。严格执行领导规矩、岗位规矩、工作规矩等各项规章制度,按党性原则、政策法规,制度办事,增强规矩意识,以规矩明方向,以规矩树形象。通过不断学习、实践,培养高超的执法技能,从而为养成良好的执法习惯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培养高尚的人格魅力是良好执法习惯的目标

对待当事人讲诚信,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法官办案,决不是“独裁”,而是有组织的、有领导的,有原则的。要同人民同群众打成一片,而不是脱离群众高高在上。首先要有一股奋发向上的勇气。要形成一种“比办事效率、比案件质量、比审结期限、比调解结案、比职业形象和比工作业绩”的浓厚氛围。保持昂扬锐气,与时俱进。把先进的司法理念运用到工作中去,思想上有新境界,工作上有新举措,改革上有新突破,不断创造出在全市、全省有影响的工作经验。其次要有自我约束的自觉性,要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工作上不越位,生活上不逾矩,慎权慎欲、慎微慎行,不为权势所屈,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动。树立法官崇高的人格魅力,养成在诱惑下守节的习惯。再次要培养“慎言”的职业操守。慎言是法官应遵循的职业操守,也是“懂规矩、守纪律”的基本要求,法院是法律适用机构,法官的使命就是通过理性的判断和缜密的推理对个案作出公正的裁判,进而实现司法公正。

“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要求,更是我们人生的修炼过程。只有修炼才能达到修养,让修养成为工作和生活的习惯。良好的执法习惯,才是法官职业操守的必备。
责任编辑:李军 吕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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