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管理,实行考核制度。每月统计通报调解率,将调解成绩与年终考核成绩挂钩,对调解工作好、成绩突出的法官作为评优的重要标准。
二是定期交流,传授调解经验。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邀请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给年轻法官授课解惑,借此提升年轻法官的调解能力。
三是开拓思路,创新调解办法。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将调解穿插在诉前、送达副本、交换证据、庭中、诉后等各个环节,努力寻找各方利益最佳平衡点,力争消除分歧,化解矛盾。
四是强化意识,发挥能动作用。大力倡导无私奉献精神,办案以调解为主,有条件的加班加点优先调解,提高办案效率;条件不足的想方设法搭建调解平台,通过多种渠道创造条件,促成调解。
五是强化责任,明确各自分工。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形成审判员为主,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为辅的“三位一体”调解机制,并将调解责任分解到参与案件处理的各个环节的具体人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