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中院高度重视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按照“指标—督办—把关”三步方针,确保审限管理有计可施,管理模式层层推进。盘锦中院在受理案件数和审结案件数同比逐年增长的情况下,确保无一例超审限案件。
一、问计于指标。审管办按照均衡结案指标的要求,依据以往年度收结案件数和各审判业务部门的月收结案件数,对各部门的结案数下达建议指标。各审判业务部门与审管办密切配合,并严格执行了指标任务,使法院的结案均衡度指标在全省法院名列榜首。
二、问计于督办。盘锦中院自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实施以来,就开始对审限进行宏观管理,针对审限的长短分别设置了绿色、黄色和红色的审限提示灯,对实际审限在法定审限的2/3以内,案件提示灯即显示绿色,对实际审限到达法定审限2/3后,该案案件提示灯即显示黄色,如果实际审限已达到或超出法定审限,案件提示灯则显示为红色,三色提示灯,便于承办法官按照审限提示灯及时开展工作。除此之外审管办对亮黄灯的案件进行登记汇总,并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进行沟通,提示案件审理时间,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督促承办人集中精力审结案件,确保审限内结案,同时审管办对每个节点时段结案制定了奖、罚措施,严格做到了节点管理。
三、问计于把关。把关环节是审判流程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是要严把结案审批关即扎口结案。盘锦中院针对扎口结案规定了严格的程序。首先案件承办人将要报结的案件报请庭长审批,庭长审批后报请主管院长进行审批,最后报到审管办进行最后的结案确认。审管办在结案确认前,需要严格审查承办人报送的裁判文书及送达回证,并根据送达回证最后的签名时间来确定案件的结案时间,从根本上杜绝虚假结案现象。二是要狠抓审限变更审批关。盘锦中院对于需要扣除审限、延长审限的情形有一套严格的规则和程序。对于需要扣除审限的案件除了必须具备扣审的法定事由外,还需要承办人填写《中止延长审限申请表》,分别报请本庭庭长、主管院长同意并签字,审管办要对以上三关进行严格审查,三项条件都具备后方可进行扣审审批确认。对于需要延长审限的案件,规定了更为严格的程序,除了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要本院院长的同意和签字,2013年,盘锦中院无一例延审案件。
审判流程管理规范审判程序,提高了审判效率和质量,加强了监督制约,降低了诉讼成本,同时也为领导控制审判工作动态、实现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