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要]:法官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代表着国家的形象,被公众视为社会正义的守护神,社会正义的化身。法官能否在解决争讼的司法过程中做到不偏不倚,秉公而断,实现司法公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道德素质,取决于其能否正确地运用法律。所以,法官自身素质尤其是道德素质的高低,就成为影响司法公正,建立法官职业化极为重要的因素。
[关键词]:法官职业道德 司法公正
法官职业道德,是法官在行使审判权、履行审判职能的过程中或者从事与之相关的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法官职业道德是调节法官职业内部法官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官与社会各方面关系的行为准则,是评价法官职业行为的善恶,荣辱的标准,对法官具有特殊的约束力,法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律尊严至关重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六个方面。笔者就这六个方面来阐述如何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
一、坚持司法公正
坚持司法公正必须务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因此,法官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依法办案。要努力追求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充分尊重法律和客观事实,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能动司法,准确把握立法原意和法律的精神,吃透法律的精髓,正确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要实行阳光审判,增加审判的透明度,要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要让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到诉讼中来,不走形式,尽量减少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合理怀疑。
二、提高司法效率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和价值追求,没有效率,公正也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有法谚云:迟到的正义等于非正义。提高司法效率要求法官在审判工作中一定要做到勤勉敬业,在保证案件裁判正确的前提下,兼顾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努力提高办案效率,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注重效率、杜绝拖延、节约时间。总结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工作技巧和方法,通过对具体工作的科学合理安排,提高办案效率。做到快办、快结、快执,缩短办案周期,坚决杜绝超审限办案和久拖不决、久执不结等官僚主义现象,使当事人能以最小的诉讼成本,解决诉讼争议,实现合法权益。
三、保持清正廉洁
廉洁代表法官对法的忠诚。法官能够在公众心中树立起威信,这一切都取决于法官自身的正直、清明、廉洁。“公生明、廉生威”,只有清正廉明的法官才能成为民众信赖的裁判者和法律尊严的维护者。作为一名法官,首先要守得住清贫。如果法官欲望无止境,盲目纵欲追求享乐和奢华,只会坠入腐败的深渊。其次要经得住诱惑。法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诱惑面前不得越“雷池”半步,免得“一失足成千古恨”。 三要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才会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四要管得住小节。“小德不修,大德焉存”。作为法官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改起,严于律己,管住自己的小节,使自己成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具有高风亮节的人,一个经得住历史考验和人民评判的人。
四、遵守司法礼仪
在审判工作中,法官应当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自觉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要注意改善司法形象,既要使院容院貌庄重、朴实、美观、大方,又要使法官个人的形象端庄、稳重、踏实。无论是开庭、外出执行公务、还是平常在办公室办公,法官都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规范,举止大方,从容不迫,不卑不亢,沉着镇静,处变不惊,进退有度,力戒轻浮、粗俗、争吵、斗殴、慌乱、发脾气、耍威风。首先,执法要文明。执法文明是法官文明形象的核心。法官无论是接待当事人,还是主持庭审,都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要热情周到,细心耐心,依法办事,绝不能冷漠、生硬、蛮横、推诿,更不能随意执法、胡乱执法。其次,举止要文明。法官应保持既庄重又不失情趣、既严肃又不失和蔼的举止,能够使当事人产生信任感,增强对追寻公正与正义的信心。再次,语言要文明。法官对待当事人要言辞恳切、循循善诱,而不能故作深沉,或高人一等,更不能言语粗俗。这样才能使当事人敞开胸怀,敢于、乐于和法官作内心深处的沟通,使法官真正找到纠纷的关键和症结所在,及时解决纠纷。
五、加强自身修养
(一)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人民法官的审判权、执行权来自于人民,离开人民群众的支持,法官的审判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法官要有一个好的心态,正确对待得失问题,不太过计较个人的名利得失,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里;对待工作和事业要不骄不躁,循序渐进,始终立足本职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保持平衡、平和、健康的心态,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察民情、问民苦、便民诉、解民忧、顺民意、暖民心。不断增强法官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起崇高的威望。
(二)提升法官自身业务素质
法官应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全面提升自身的整体素质,尽快适应现代审判的需要。法官只有具备精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综合知识和高超的审判技能,才能对案件做出客观公正的裁决。
我们要对法理进行深刻地研究、透彻地了解;对法律进行反复学习,全面领会。法律是法官审判案件的工具,作为法官,要想妥善、公正地审理好每桩案件,就必须熟悉这件工具的构成原理、功能、使用方法,只有这样,运用起来才会得心应手,运用自如。
我们还要对法规、法律之外的有关知识有所涉猎。法官工作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掌握这门科学,法官必须博学,如果法官只知法律,而对同审判工作有关的知识所知甚少或一无所知,也是难以妥善、及时、公正地审理、裁判案件。
我们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要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司法实践中,为司法实践服务。法官要通过自身的不断实践和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六、约束业外活动
自律是对法官最起码的要求,法官应具备高度自律性,不受诱惑,洁身自好,重点要严格约束自己的业外行为。交往应有节有度,不能为非法利益所动,不为种种诱惑所动,不为红灯洒绿的不良风气所动,耐得住清贫和寂寞。不应该从事的业外事务不能去做,不应该接受的宴请、礼物不能受,不应该拿的报酬不能拿,不应该去的场合不能去。在八小时以外,在离开单位监督和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一定要泾渭分明。
实现法官的职业理想和人生价值,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让我们守住法官那份特有的精神家园和职业操守,争做学识丰富、道德高尚、形象公正的新时期法官,为实现国家的和谐与法治,贡献我们应有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