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盘山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将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与审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针对法院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该院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院党组成员为组员的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二是联系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全院干警紧密联系各自工作实际,边学习、边查摆。查摆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自觉学习的意识不强。部分干部平时忙于应付日常琐碎事务,自我学习充电的意识不强,工作靠“吃老本”,导致对工作的适应能力比较欠缺;(二)服务意识不强。法官队伍的总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办案中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冷、横、硬、推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在某种程度上有损法院、法官的形象。;(三)勤政廉政意识不强。个别干部工作作风飘浮,工作不扎实,业务学习不深入,业务技能不硬,极个别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四)组织纪律性不强。个别干部纪律松懈,上班有迟到早退现象;(五)工作作风不扎实。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在学习讨论和充分查摆问题的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予以整改。(一)健全学习培训长效机制。(二)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针对查摆问题中发现的“松、懒、散”等现象完善各项制度,实行明察暗访,定期在内网上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三)完善制度,规范审判。联系干警思想和工作实际,由审管办制订下发相应的庭审规范;同时严格执行立案信访规范、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调解机制规范。建立健全以规范庭审作风、严肃庭审纪律为重点的审判作风、审判纪律长效管理、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机关作风整顿全过程,严格责任追究和考核管理,并和绩效考核挂钩,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把检查重点放在上级重大工作任务、管理制度、上下班纪律和审判纪律等方面的落实,对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通报并责令整改及绩效考评扣分,促进工作执行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