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5日,最高法院监察室副主任何莉率队与省法院纪检组长孙凤云一行七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到盘锦中院对我市两级法院的廉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会上,盘锦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邴志凯代表盘锦中院党组就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 “设立廉政监察员”、 “法官任职回避”、 “干扰办案”、 “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 “监察工作条例”等六个方面,对盘锦市两级法院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作了汇报发言。盘锦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佳津,盘锦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素芳参加了会议。
邴志凯在汇报时指出,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参检的中院,对我们来说是压力亦是动力。盘锦市两级法院能够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的要求部署,坚持把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各项廉政制度作为新形势下加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实现与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收到“速办、慎查、严惩”的工作实效。特别是我院近年来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审判管理实际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对全市两级法院各项工作形成了有力抓手,进而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廉洁、高效,保证了审判权力的纯洁性。在保持风险防控管理先进性的同时,我们积极研发、探索出具有鲜明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系统,通过“教育、制度、监督 科技”这一手段,实现了审务、警务、队务、政务权力的有效监控,确保法院各项权力规范运行、有效行使。我们还根据“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适合审判工作实际的《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工作暂行办法》和《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督察事项移送制度的规定》,在盘锦市两级法院强力推行了督察工作。通过审务督察,进一步完善了庭审规范化,提高了审判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通过警务督察,进一步加强了警容、警纪的管理,完善了司法警察的工作作风;通过队伍督察,进一步推动了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司法作风建设,树立了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通过政务督察,进一步整治了个别院存在的“慵懒散奢”现象,推动了机关政务建设,实现了立体、全方位的督察。
联合检查组对盘锦市两级法院廉政制度的执行情况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何莉主任说,盘锦中院各项廉政制度的设立特点鲜明,实效显著,特别是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标新立异,盘锦中院的廉防工作经验在即将召开的全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上将再次作为成功经验进行大会交流。盘锦中院将“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机制作为审判工作的保障制度,结合自身出台了全方位的督察制度是审务督察工作的扩大、补充和完善,执行的全面并且掷地有声。希望盘锦中院党组在今后的工作中与时俱进,制定更加有建设性的好制度、优措施,真正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清廉的高素质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