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关党建 > 党建工作
盘锦市雷锋式政法干警——宋希
分享到:
作者:市法院 宣教处 罗胜男  发布时间:2012-10-09 14:39:20 打印 字号: | |
  宋希同志现任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她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始终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0年来,一直坚守在刑事审判第一线,所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达到70%以上。在全省法院组织的观摩庭评比及全市法院组织的司法文书评比活动中分别获得一等奖,所编写的案例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指导采用并出版,多次被评为市政法系统和市法院先进个人,荣立二等功一次。

  她恪尽职守,公正高效的处理每一起案件,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成功审理了刘锡钢绑架案、侯春福抢劫案、王立军诈骗案等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她心系人民群众,践行雷锋精神,将保护人民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统一起来。在审理被告人王立军诈骗一案时,诈骗数额高达人民币一千七百余万元,造成了597名被害人损失人民币二千二百余万元。通过其多次细致、耐心地接待被害群众,进行相关法律释明工作,使此案顺利审结,依法惩治了犯罪分子,有效地保护了受害群众合法权益,近千名被骗群众万分感激,纷纷写感谢信,以表谢意,无一上访。

  她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注重能动司法,真心、细心、耐心的化解每一起纠纷,最大限度的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担任刑一庭庭长以来,她把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自己身体力行,还要求全庭刑事法官严格将调解贯穿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她根据实践经验总结撰写的“刑事审判与民事调解相结合、全程调解与连动调解相结合、严厉打击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纵向协调与横向沟通相结合、判后答疑与明理释法相结合、案件回访与舆论引导相结合、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相结合”的“七个结合”刑事审判新模式,在全省社会矛盾化解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交流推广。她积极努力构建“大调解”的工作格局,促进了和谐司法,案件调解率及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

  她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坚守着对审判事业的执着与忠诚,维护法律尊严,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尊重与支持。她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严格遵守“五个严禁”。时时不忘律己、修身,守住清贫、经住诱惑、管住小节,在金钱诱惑,人情挑战面前,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从不利用手中的审判权谋取私利。所承办的所有案件,无一“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宋希同志说过,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代表着人民对我们的信任,不能忘记“自己就是百姓”,为民才能受民拥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不负于人民的重托。

  宋希同志把无限的忠诚奉献给了法律,把满腔的热忱奉献给了百姓。她以坚定的理想信念,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坚定而有力的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践行着一个共产党人的崇高誓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光和热。
责任编辑:市法院 宣教处 罗胜男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