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王振华院长在基层法院调研时的讲话和盘锦中院邴志凯院长8月13日在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盘锦中院执行局克难实干,始终坚持狠抓清理执行积案不放松,近日又取得新佳绩。在不到一周的时间,执结了一起省高院、省人大代表关注的历经十年的申请执行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标的2967386元已全部到位,圆满地终结了该起老大难案件。
该案系2002年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执行不能而中止。以后先后六次恢复执行,追加了宁波市海曙巨禹王防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禹王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南京禹王建材有限公司、禹王集团南京销售中心及河北三河禹王集团投资人杨左权为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成立过执行该案的专案组,南下海南,北上新疆,查控被执行人在全国各地的银行账户和财产,付出了大量的艰苦工作,执行款物15万元,没发现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又再次作出中止的裁定。十年里,由于该案的应收款不能到位,申请执行人的上级主管单位每年审计都进行通报,申请执行人的领导班子感到极大压力,法定代表人作为省人大代表,在历次省人大会议期间都向省高院提出该案执行问题。年初以来,盘锦中院邴志凯院长与主管执行的副院长、执行局长都亲自参与研究解决该案执行方案。在领导的亲自指挥下,该案得以执行终结,具体做法是:
一、摸清底数,查控财产。本次执行前,调阅了以往执行和审判的全部卷宗材料和被执行人的工商档案,研究过去曾经采用的执行措施,分析执行不能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原因,总结经验,制定执行预案。多次与房产部门沟通,全面清查了被执行人房产档案,对清理发现从未被抵押和查封的一处独身公寓进行了查控;多次与国土资源部门联系,清理了被执行人的土地。
二、锲而不舍,真情沟通。针对被执行人全部土地均已抵押给了银行,虽然查控了房产,但暂时不能处置的难题,执行局没有坐以等待,而是主动地做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的思想疏导和法律讲解工作。被执行人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执行局通过财产调查程序,多次找新股东,反复商谈。在得知被执行人在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中,由于法院诉讼保全查封其财产影响了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就主动提供法律帮助,为其讲解有关案件实体和程序的法律知识,并告知只要提供有效担保,就可以解除诉讼保全。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很是感动,表示尽快还款。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很快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三、多措并举,力促履行。在达成和解协议后,执行局没有放慢工作的节奏,而是及时把工作重心放到了和解协议的履行上。又先后多次找到被执行人谈和解协议的落实问题。一方面,告知如果被执行人履行和解协议,求得申请执行人谅解,对方可以放弃双倍利息,履行法定义务,人民法院能够考虑企业的现状,依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双赢”,还可以解除被查封的房产,企业能够重新抵押贷款,获得更多的经营资金;同时告知被执行人如果不履行和解协议,将按判决执行本金及双倍利息。强制拍卖查封的房产,可能三次流拍后直接抵债,那样被执行人将付出高于欠款本金及利息总额两倍的代价,会损失很大;另一方面,查封了被执行人在盘锦的所有银行账户,并告知如仍不履行,将继续查封其在北京等地分公司全部银行账户,查封拍卖其“禹王”商标。在采取以调解为主,换位思考及恩威并施的多措并举策略实施过程中,被执行人分两次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使该起十年积案最终和解,并取得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