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自“万名干部大走访,创先争优助基层”工作开展以来,紧紧围绕“发展、民生、稳定、党建、创新”十字方针,不断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业务能力专长,集思广益,积极创新,扎根基层,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按需普法,突出实效性。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房屋买卖、婚姻家庭、劳务用工、相邻关系等问题,举办了法律咨询、送书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市中院民一庭法官,围绕重点,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为村民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把“满足农民的法律需求”放在首位,走村入户,面对面地与农民朋友进行交流,现场解答村民的法律问题,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二是了解社情民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把维护村里稳定作为头等大事,立足基层实际,切实抓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综合运用组织、法律等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结合全省法院开展的“法律五进”活动, 民三庭注意充分发挥法院职能,把带案下访作为进农村的有效形式,在处理东跃村第三村民小组40名村民与村民小组征地补偿分配的上诉案件过程中,多次深入东跃村,与村民、村委会主任、东跃村所在的兴海街道办事处进行协调沟通,并前后十余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阐明法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为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纠纷,民三庭向兴海街道办事处发出了司法建议,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关注民生送温暖,帮助困难群众解忧愁。着眼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把解决的问题落在最实处,区分情况,尽力而为使农民感受到最实实在在的关怀。今春插秧季节走访,执行二庭同志们从于岗子村支部了解到,农工刘凤清家有7.7亩水田,妻子患脑血栓病,儿女因病又无力承担老人家里重担,眼看着无法按时插秧。就在老刘心急如焚之际,他们为其送来了1000元捐款,并帮其雇人插上了秧,解除了他的燃眉之急。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共产党人的诺言,密切了党同群众的关系。
四是改善村容村貌,做百姓的“贴心人”。在驻村帮扶过程中,市中院坚持走访与帮扶相结合,竭尽全力为当地百姓排忧解难。“环境美了,心情也好了,下地干活都不觉得累了!”育新村村民发出了由衷的感叹。市中院刑一庭在下基层走访时发现村路两侧杂草丛生,极不美观,便产生了帮助村里搞美化的想法。回到单位后,大家自发筹集2000元钱。后将钱交到村支书手中,委托他买些花草栽种在村里的主街主路两侧,用以美化环境,现在该村已是旧貌换新颜,树立了法官的良好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