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中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历经两年多的积极探索和论证,在借鉴和汲取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形成了具有鲜明特点、比较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体系。近日,铁岭、本溪等兄弟法院的同行来盘就盘锦市中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督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学习调研。
在调研期间,通过工作人员操作廉政风险防控监控平台并进行详尽的讲解、播放专题片等方式,比较直观的介绍了盘锦中院在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上的一些做法以及全面开展督察工作的具体情况。
盘锦中院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素芳在介绍盘锦中院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时强调,人民法院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符合司法规律、具有法院特色,要与人民法院的执法办案工作紧密结合,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盘锦中院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虽然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但距离科技控权还相差甚远,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这就需要各兄弟法院相互借鉴的同时,给予我们更多的科技支持,使盘锦中院的惩防体系更加完善、操作性更强、更加贴近百姓,实现互利共赢。
刘素芳组长在介绍盘锦中院开展的督察工作时说,督察工作是惩防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起到事前警示、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效果。无论是最高院、省高院安排、部署的审务督察工作,还是盘锦中院立体的、全方位开展的审务、警务、队伍、政务的督察工作都需要社会整体力量的支持,进行监督,实现最终的落实。盘锦中院率先尝试的整体督察工作,不仅对法院工作实现了全面辐射,还充分发挥了社会各界的督察力量,已初现成效。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深度探索督察工作的开展,使督察工作不仅仅起到警示、惩戒的作用,更加要充分发挥其对法官及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作用。
来访的兄弟法院的同志对刘素芳组长介绍的法院内外部监督情况、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和盘锦中院全面开展的督察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和积极的评价。他们认为,盘锦中院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和整体督察工作,不仅领导重视,调动全员参加,更加突出了防控的重点,力戒形式主义,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得益于盘锦中院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成效,为兄弟法院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平台,使我们开阔了视野,更新了思路,获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