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市中院4月27日召开了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佳津、各县区法院主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全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法官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探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杨佳津副院长作了重要讲话。
杨佳津副院长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了客观评价,即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不足,同时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过去的一年,行政审判围绕发展稳定的大局,扎实有效地完成审判任务;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坚持有错就纠,努力实现司法公正; 积极探索协调结案方式,加强庭外延伸协调工作,化解官民矛盾;搞好调查研究,逐步解决行政诉讼中的“告官不见官”现象。在过去的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有的基层法院对行政审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行政案件涉诉信访量居高不下;案件质量有待于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等。
杨佳津副院长对今年行政审判工作做了全面部署。他要求:2012年全市两级法院要紧紧围绕七个方面开展工作:一要积极稳妥审理诉讼案件,做好非诉案件的裁决工作;二要做好非诉案件的裁决工作;三要落实好“法官进机关”活动,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四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题调研。五要认真开展“调解年”活动;六要认真参加“两评查”活动;七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方法,提高行政首长应诉出庭率。
最后,杨佳津副院长就当前行政审判工作中需要把握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结合省高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调解年”活动,我们要加强行政协调,理清行政审判思路;要准确把握最高人民法院刚刚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精神,妥善处理好八个有关问题;针对“三高一低”问题,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升案件质量;坚持两级法院命运共同体的思路,搞好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
与会的全体法官还就新形势下如何积极稳妥地完成行政审判工作展开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