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基层法院动态
盘锦中院全面开展督察工作
分享到:
作者:周慧君 关 爽  发布时间:2012-05-03 10:06:03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省法院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法院监督保障机制,促进全市两级法院法官及工作人员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目前,盘锦中院全面开展了审务、警务、队务、政务四个方面的督察工作。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盘锦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议,把督察工作作为2012年重点工作,对督察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坚强有力的领导作用。

  二是借助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力量,全力推进督察工作。为把督察工作开展好,使其不流于形式,今年年初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就如何开展督察工作展开热烈讨论,各位执法监督员都提出了宝贵意见。之后,盘锦中院设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成立了督察委员会,下设了审务、警务、队务、政务四个督察组,督察组的成员在以专职督察员和兼职廉政监察员为督察主体的同时,更从我院聘请的执法监督员中选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督察员,加强了督察力量,为督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出台了《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督察工作的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规定了开展督察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成立了督察委员会,设立了督察长和副督察长,督察的重点是《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例》等规定以及上级法院有关审务、警务、队务、政务方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此实施细则不仅内容明确,还规定了督察的方法、程序以及责任追究的方式,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四是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法院、中院专兼职廉政监察员和新闻记者,向社会公布为什么开展督察工作、如何开展督察工作以及从哪些方面开展督察工作,增强了法院开展督察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督察工作的督察力度,全面推动和促进了督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以达到推进法院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五是将督察工作落到实处。新闻发布会之后,审务督察组、警务督察组、队务督察组及政务督察组分头开会,制定具体督察计划,抓紧落实,初步取得了实效,为进一步完善庭审规范化,提高审判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为进一步加强警容、警纪的管理,完善司法警察的工作作风;为进一步推动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司法作风建设,树立好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为进一步整治了部分单位存在的“慵懒散奢”现象,推动机关政务建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责任编辑:周慧君 关 爽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