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当事人手拿锦旗送到盘锦中院技术处,表达对技术处工作人员工作的感激之情。
原来:盘锦中院在对原告李某诉被告陈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的原告所有车辆(辽LXXXXX号)在事故中的损失数额进行司法鉴定中,法院公平公正,一心为民的做法,感动了当事人。
该案的鉴定由于事故发生日距鉴定日时间较长,且该车已经修理完毕,鉴定难度较大。
盘锦中院技术处为了体现客观公正,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鞍山某司法鉴定所),认真组织双方当事人,依据维修清单、车辆损失估损单、事故拆解前照片、拆解后照片与修理后的车辆实际情况,对所有更换配件逐项勘察、核对,并与双方当事人现场确认所有项目及数量,参照鉴定基准日11月11日鉴定车辆同款性盘锦4S店配件更换及维修价格,最终核定被鉴定车辆维修金额。
此次鉴定中,盘锦中院技术处相关人员全程跟进,积极负责,现场监督,最大限度地满足双方当事人的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地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