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全国法院在北京召开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现场会》,会上总共有27家法院进行了经验交流,盘锦中院作为辽宁省首家进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法院,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这不仅是盘锦中院和全市两级法院的荣誉,也是辽宁全省三级法院的荣誉。
盘锦中院在市委和省法院的领导和指导下,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9月15日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创新经验交流会在盘锦中院召开,盘锦中院在会上进行了重点发言和经验介绍,《用风险防控管理作牵动,构建廉政建设新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经验在全省法院被推广。省高院纪检组长孙凤云指出: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上,盘锦中院已经在这方面大胆地、开创性地迈出了第一步,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积累了经验,起到了引领作用。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盘锦中院进一步探索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反复修改材料,在省法院的推荐下,经最高法院审核把关,盘锦中院《用风险防控管理作牵动 构建廉政建设新机制》的经验被最高法院采用,并在全国法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现场会上进行经验交流。
一年多来,盘锦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围绕实现公平公正这条主线,用“七点工作法”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新机制,用信息技术作支撑,开发了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和办案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了多种监督手段联动,提高了全员风险防控意识,优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激活了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拓展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有效地推动了司法管理工作,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全面加强了队伍管理,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