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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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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慧君 李丹丹  发布时间:2011-09-13 10:09:25 打印 字号: | |
  多年来,盘锦中院坚持把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注重健全联络机制,丰富联络方式,拓展联系渠道,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确保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11年8月17日,盘锦中院党组按照年初既定的安排部署,召开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动员会议,准备开展今年第一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走访、联络活动。

  本次走访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召开走访动员会。会上,刘素芳组长对走访的注意事项、走访的方式方法、走访后的汇报总结一一作了重要部署。二是对走访进行细化分组。院党组书记、院长邴志凯主要负责市级领导的走访;副院长杨佳津负责走访大洼代表团的74位人大代表;纪检组长刘素芳负责走访市法院的执法监督员;副院长王春庆负责走访双台子区代表团的47位人大代表;副院长蒋晓东负责走访兴隆台区代表团的64位人大代表;副院长李长军负责走访盘山县代表团的59位人大代表;政治部主任辛荣春负责走访解放军代表团的7位人大代表。三是向各走访小组分发《致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征求意见函,并要求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走访完毕。

  盘锦中院本年度的走访工作更加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健全联系机制,注重接受监督的规范性。盘锦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共制订了《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监督员工作条例(试行)》、《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工作规定(试行)》等,使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制度化、规范化。

  2、丰富联系方式,注重接受监督的经常性。为使接受监督常态化,盘锦中院每月为人大代表寄送《法徽之光》、《人大专刊》,为政协委员寄送《政协专刊》,积极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

  3、拓展联系渠道,注重接受监督的广泛性。盘锦中院坚持做到“走出去”、“请进来”、“面对面”相结合,着力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广度与深度上下功夫。

  特别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上门监督,邀请参加旁听庭审,全程监督各类案件办理,掌握第一手的监督资料,更加便于对我院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周慧君 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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