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当事人诉请及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促使债务人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有效破解执行难题,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对几经说服教育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当事人,坚决采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司法拘留等各种强制措施,实现人民法院判决所确定的财产权利。
二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争取多方支持,营造执行合力。目前,兴隆台区法院与区委沟通协调,争取建立党委领导、人大支持、公安、工商、房管、银行、街道、社区等部门和组织协作联动的执行工作机制。
三是多做执行和解工作,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能提供担保限期履行的,提供担保,符合中止、终结执行条件的,裁定中止、终结执行。
四是完善民事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对于执行中止案件,落实案件到人,落实责任到人,确保随时恢复执行程序。
五是推动建立执行司法救助机制,多争取财政资金,切实保障陷于困境的申请执行人渡过难关。去年全年共发放执行救助款4万余元,让特困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2010年1月至今年7月,该院共受理民事执行案件801件,执结621件,执行标的额8200余万元,执结率77.5%,其中2010年执结503件,执结率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