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传达最高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2011年8月11至12日,2011年全省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盘锦召开。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维远出席了此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高院刑一庭全体成员和沈阳、朝阳、阜新、盘锦、辽河中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刑一庭全体成员。会议由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长赵英东主持。
会上,首先由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长刘开武传达了最高院张军副院长在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之后,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长李胜春传达了最高院熊选国、南英副院长在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其次,沈阳、朝阳、阜新、盘锦、辽河中院主管刑事审判的院领导分别就本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经验交流;省高院刑一庭庭长王雁群就所辖各中院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
最后,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维远从全省法院的工作实际结合能动司法,努力追求刑事案件审判的最佳效果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识大局,能动司法,努力追求刑事案件审判的最佳效果。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这就是大体,我们的大体现在是什么情况作为刑事法官应该了解,全国是什么情况,我省是什么情况,我市又是什么情况。作为我们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对于大局形势要有所认识,在这种情况下要能动司法。我们的能动司法就是人民法院、法官要能动的适用法律,就是要为大局稳定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按照这个要求在我们刑事领域进行能动司法,最后要达到我们刑事审判的最佳效果。二是莫浮躁,沉下心来,理性平和的应对社会的情绪表达。在目前的形势下,闹访的案件比较多,在这种情况下,大家要沉下心来,理性面对。三是勤学习、善于思考,准备把握刑事法律的基本精神。社会在发展,刑事发展也应该是动态的,最高法院每年都要出台几个司法解释,最近又要搞几个司法解释,比如限制减刑,关于坦白的认定,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后涉及到一系列的问题和法条的应用等。四是多沟通,纵横协调,寻求解决难题的有效途径。不但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避免工作中存在的漏洞,而且上下级法院的纵向的沟通也是很重要的。五是抓管理,警钟长鸣,确保我们刑事审判队伍不出问题。我们应该通过严格的管理避免我们的队伍出现问题,通过我们管理有些情况是可以避免的。
会后,盘锦中院刑一庭召开庭务会,组织全员认真学习、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通过此次座谈会,全庭同志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坚定不移的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心,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宽严相济、严格依法审判,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盘锦中院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盘锦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