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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刑一庭多措并举规范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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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原 野  发布时间:2011-06-21 08:23:28 打印 字号: | |
  庭审活动是人民法院联系人民群众,展示司法形象的重要平台。不规范的庭审行为在法庭上不断重复,必然会导致法官的良好形象在人民面前大打折扣,当事人对司法权威、司法公正产生怀疑。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在全省开展的集中整治庭审不规范行为的专项活动,刑一庭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全面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针对活动方案中提出的开庭不守时、着装不统一、庭审不规范、语言不文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加强学习教育,把对此次活动的认识提高到实现程序正义、促进司法文明、展示司法形象、提高司法权威的高度,以此作为开展工作的方向和目标。

  二、专项治理、抓好落实。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细节抓起,逐步实现庭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针对法官言谈举止不中立,着装不规范,不按时开庭等问题,专门制定刑事案件庭审工作的相关规定,对庭前准备、审判用具摆放、法槌使用、开庭着装、庭审纪律、庭审技巧、庭审记录、公开开庭等每一个庭审环节,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三、加强培训、强化技能。不定时召开庭内培训会议,结合《法官行为规范》,认真学习庭审细则,注重程序与形象相结合。针对各级法院有关个别审判人员在庭审中严重违反庭审纪律情况的通报,展开讨论,并以此为鉴,对照自身,自我反省,相互监督,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同时,定期开展专项培训、庭审观摩、视频学习和岗位练兵,提升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书记员的庭审纪录能力。

  四、量化考评,内外监督。为进一步严格庭审纪律,将庭审工作作为庭内个人量化考评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庭审内部监督检查,由庭领导采取不定期的方式观摩庭审,做到随时检查、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强化外部监督,全面落实庭审公开制度,做到能够公开庭审的一律公开,并且积极主动申报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制作《旁听意见征询表》,进行定期汇总,对照检查。

  刑一庭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研究,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庭审规范长效机制,培养全庭人员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行为习惯,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全庭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原 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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