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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信访接待大厅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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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法院立案庭 王娜  发布时间:2011-06-03 10:36:43 打印 字号: | |
  5月23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信访接待大厅正式启用,这标志着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窗口建设上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新建成的信访接待大厅建筑总面积为400多平方米,投资40余万元。该大厅共有13个窗口;东侧为信访登记接待大厅,西侧为院长接待室,两侧分别为刑一庭接待室、刑二庭接待室、行政庭接待室、审监庭接待室、民一庭接待室、民二庭接待室2个、民三庭接待室2个、执行一庭接待室、执行二庭接待室。实现了诉讼有人引、案件有人查、材料有人收、电话有人接的工作目标。信访接待大厅由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佳津同志亲自督办,从设计、布局、装修、用料都经过了精心设计和研究,整体透明玻璃隔段装修,同期进行视频和录音。让当事人和法官零距离接触和沟通,即充分体现了法院对人民群众的人文关怀,也保护了干警的人身全安。

  “我们要把信访服务大厅建设成为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为民司法之窗’、‘文明司法之窗’、‘和谐司法之窗’。”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邴志凯同志强调,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摆在第一位,把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己任,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最终标准。畅通诉讼渠道,及时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和愿望;主动开门纳谏,虚心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时换位思考,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注重民意沟通,把握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

  盘锦中院大力加强立案信访场所的软件及硬件建设,提高立案信访接待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尽最大努力为涉诉群众依法行使诉权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遵守司法礼仪,规范接待用语,展现司法文明,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文明窗口建设”活动,逐步实现“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总体目标。全院干警按照审判流程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分级负责,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于贵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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