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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法院提出“案件质量年”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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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法院 办公室 周慧君  发布时间:2011-04-20 09:47:12 打印 字号: | |
  为了把“案件质量年”工作做好做实,兴隆台区法院提出了“三降四无五提高”的工作目标。即降低上诉率,降低申诉率,降低改发率;实现无积案,无错案,无闹访,无违纪;提高审限内结案率,提高调解撤诉率,提高调解自动履行率,提高实际执结率,提高服判息诉率。

  近三年来,案多人少状况十分突出,每年近3000件案件,人均结案达150件,2010年有三名法官结案超过200件,审判、执行及综合、后勤保障工作压力都非常大。在这样的工作压力下,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就显得十分突出和重要。院党组审时度势,全力加强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以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为契机,以审判绩效考评工作为抓手,决心赶超其他同级法院,在全市、全省创先争优。为此,兴隆台区法院狠抓审判质量、效率、流程、绩效管理,力争年内重点达到以下审判执行指标:

  1.狠抓审限内结案,严格执行超审限案件预警机制,督促法官快办案、快结案,实现审限内结案率100%。

  2.狠抓调解工作,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全程调解,实现调解撤诉率75%以上,调解自动履行率98%以上。

  3.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用好用足执行强制措施,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实际执结率90%以上。

  4.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提高审判效率,实现简易程序适用率80%以上。

  5.抓好宣判送达和判后答疑等工作,全力提高服判息诉息访率,实现上诉率5%以下,申诉率1%以下,改发率1%以下。

  6.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对申诉、上访有理的,坚决依法再审改判,化解当事人对抗情绪,防止出现闹访、进京访。

  7.加强法官职业化教育和培训,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观念,清正廉洁,秉公办案,杜绝违法违纪发生。
责任编辑:市法院 办公室 周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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