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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委副书记李素芳同志对法院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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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法院 办公室 刚春慧  发布时间:2011-04-20 09:44:17 打印 字号: | |
  3月9日,盘锦市中院召开2011年度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盘锦市委副书记李素芳同志到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李书记代表盘锦市委对今年全市法院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正确把握全市工作大局,增强做好新时期法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十二五”开局之年,是我市实现跨越式追赶的关键时期,全市法院要切实承担起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责任,即要着力解决好司法不公正、不廉洁等突出问题,还要积极落实“阳光司法”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措施,有效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全面推进新时期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为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挑战,全市法院要对执法观念、执法方式、执法能力提出新要求,用新举措谋划新发展。在提升审判工作质量与效率上,要以省委政法委开展的“社会矛盾化解年”为契机,主动强化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按照市委关于社会维稳工作的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用法律维护社会稳定,处理好社会纠纷。在推进法院队伍建设上,要结合市委对“三创”(创业、创新、创优)的具体要求与法院开展的“创先争优”工作结合起来,既要突出学习教育,又要解决自身问题,既要突出特色活动,又要强化实践效果。在规范法官行为上,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抓好审判权运行过程中的权力分解和相互制约。三是加强党的领导,为法院依法履行职权提供有力保证。既要提高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能力,又要提高党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能力,还要提高党对法院工作的保障能力。市、县区党委要把法院队伍建设摆在重要日程,把党对法院的领导落到实处,确保法院队伍建设的向前发展。

  最后,李素芳副书记指出:希望全市法院系统的同志们要始终牢记肩负的历史使命,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为盘锦全面完成“十二五”开局之年首战告捷各项工作任务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市法院 办公室 刚春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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