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迅速传达落实2011年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明确全年工作重点,2月21日上午,兴隆台区法院召开了中层领导以上会议,认真传达了省高院院长王振华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题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我省“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的讲话和丁仁恕院长的总结讲话,并研究如何落实。
会议结合法院实际,提出了四项重点工作工作:一是要继续创新和加强“大调解”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制度,落实全面、全程、全员调解。坚持把调解作为审判案件、化解纠纷的首要选择,除法律规定不得调解的案件外,各类案件都要尽可能开展调解、和解和协调工作,实现诉讼调解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实现纠纷解决多元化。继续实行调解奖励办法,调动法官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开展好“案件质量年”工作。要强化效率意识,深入开展清理长期超审限案件专项活动,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确保月、季度、年度均衡结案。三是要全力做好涉诉息访工作。要竭力降低上诉率、申诉率、发改率。在做好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判决说理的同时,继续做好宣判送达、判后答疑等工作,争取问题在本院得以根本性的解决,避免形成新的涉诉涉访事件,提高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四是要确保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法院的生命线。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要秉承公正、廉洁、为民的执法理念,全面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线,又快又好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让党放心,让社会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