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盘锦中院坚持以司法为民为服务宗旨,一切从实际出发,时刻为群众着想。实施并制定了司法为民便民措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受到了普遍的欢迎。
新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群众无小事”的意识。对前来诉讼、来访群众所提出的问题,认真倾听,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解决,短时间内确实无法解决,尽快通过各种方式给予答复,养成“马上就办”的工作习惯,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负担,通过法官的一言一行,树立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2)设立立案大厅,实行柜台式、一站式诉讼服务。立案采取“审查—办理手续—缴费”一条龙立案方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当即办理手续,因特殊情况下不能当即立案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在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最迟不得超过7日。(3)完善便民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在立案大厅为当事人提供座椅、老花镜、纸、笔、饮用水、一次性水杯等服务项目,努力营造文明便捷的立案服务环境。(4)建立特别立案接待制度。一是为方便在工作日到法院立案有实际困难的当事人,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休息日接待当事人起诉,二是针对一些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不方便参加诉讼的特殊情况,可以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真正做到“服务到家”。(5)建立远程立案模式。对居住在偏远乡镇的当事人,可以到就近所在辖区的法庭申请立案,由法庭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案件,通过网络报法院立案庭,批准后直接为当事人办理立案缴费等手续。(6)实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在立案前将诉讼不当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承担风险的责任告知当事人,使其正确预见诉讼和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应告知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当事人官司打得明白,打得顺利,打得信服。(7)进一步简化审判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律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规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可以依法进一步简化简易程序的相关环节,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效率优势,积极探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简化模式,经当事人申请并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尽可能的简化审理程序。(8)加大调解力度。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结案,调解工作应当贯穿案件审判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和扩大委托调解范围,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强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力度,推进行政审判协调力度。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好诉讼调解与依法判决的关系,当调则调,当判则判,多调少判,调判结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诉讼目的。(9)依法调查取证,维护诉讼公平。为确保当事人平等行使诉讼权利,实现实质的公平正义,在当事人举证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应当依职权调查取证,以保证裁判结果的公正,使人民群众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10)建立诉讼文书公开查询制度,方便群众监督。在立案大厅设立触摸屏,供当事人公开查询诉讼文书、执行信息、诉讼权利、义务等相关情况,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11)完善信访案件的接待、分流、处理工作机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方便群众来访,顺畅信访管理流程,在立案庭设立信访接待室,配备专职信访接待人员,专门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分流、督办信访案件,各庭室对交办的信访案件应当及时约谈,答复信访当事人,认真做好息访工作,并及时向信访接待室提交办结报告。(12)全面落实“判后释法答疑”制度。积极行使释明权,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和接受裁判结果,从源头上治理涉诉信访问题,提高初信初访的结服率。根据规定建立判后答疑台帐,认真填写《答疑接访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本庭备查,另一份报立案庭备案。(13)加强司法救助,保护民生。实行诉讼费减免缓制度,让真正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同时,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建立司法救助金制度的建设,加大对加害人无力赔偿、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各类案件受害人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力度,保障他们的生活和生存。
为将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立案大庭改建为诉讼服务中心,改建后增加的业务有:诉讼引导,负责对当事人的接待与引导、案件诉讼材料接转及文书送达,负责接收当事人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向有关业务部门提交的各种案件材料,及时转交给有关业务部门,以及立案阶段文书的送达、诉讼证据交换及调查取证,负责对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的交换及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调取卷宗,负责卷宗的调取及报送工作、协调判后答疑,负责先行接待并联络承办法官、相关领导为对生效裁判文书提出疑议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作判后答疑、文印服务,负责为当事人提供打字、复印、传真等便民服务、信息统计,负责对立案流程的信息统计。
立案大厅改建为诉讼服务大厅,完全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是落实司法为民理念的实际行动,对提高法院形象,畅通信访渠道,让人民群众得到良好的司法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立案庭将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把好的做法发扬光大,改进不足,努力提高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把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