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院关于开展“千名法官进百企”调研服务活动的安排和部署,从3月份以来,盘锦市两级法院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了“千名法官进百企”调研服务活动,已走访全市骨干企业179家,解答法律问题121个,宣讲法律57次,提出司法建议12条,审理涉企案件、帮助企业立案追讨欠款、提供法律援助、执行部分积案57件,挽回经济损失1100多万元,收到了较好效果。在开展此项活动中,全市法院收到了锦旗20面、表扬信4封,受到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充分肯定以及企业的广泛好评,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高度赞扬。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服务的能动性。今年,我们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这项活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把进企业调研服务活动放在“五进”活动之首,要求全市法院从服务大局的司法要求的高度提高认识、从创新司法为民服务方式的高度提高认识、从审判作风得到有效改进的高度提高认识,增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此基础上将“千名法官进百企”活动与盘锦市委中心工作统一起来,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盘锦向海发展、全面转型、建设滨海新盘锦,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进一步抓好活动的环节,增强服务的实效性。全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项目”开展“千名法官进百企”调研服务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认真调查研究企业的具体情况、遇到的涉法问题和司法需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对于各类涉企案件,区别企业的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在审理劳动争议、工伤损害赔偿等涉企案件时,注重调解优先的原则,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和企业的发展稳定,积极引导当事人在自愿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三是深入企业主动帮助立案。做到能够依法及时解决的,及时进入诉讼程序予以解决;需要协调解决的,法院积极帮助企业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双台子区法院在走访中了解到三鑫集团路用材料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短缺,但该公司有到期债权,为缓解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为企业提供服务。经进一步了解,三鑫集团与辽宁中原置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签订了改性沥青购销合同,合同生效后三鑫集团依合同向其供货,辽宁中原置业有限公司拖欠货款近七百万元,经多次催要未果。该院主动受理了此案,多次到欠款企业做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同意分期支付货款,现已履行人民币470万元。该案的圆满解决,既妥善地化解了矛盾,又助推了企业的发展。
四是现场办理涉企案件。对涉企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的,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尽量缩短审判、执行周期,特别要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效果。如:市中院受理的大连公司诉盘锦公司买卖纠纷案,原告要求冻结被告银行账户,手续齐全。但被告认为自己偿还债务能力强,没有必要冻结,而且认为冻结账户会对其信誉记录造成不良影响,尤其是当前正与安哥拉搞合资期间,更是坚决反对冻结其账户。在这种情况下,盘锦中院立即与双方联系,取得一致后,组织原告到被告单位现场对账、现场调解,终于促使双方和解解决了纠纷。
五是稳妥处理涉企案件。全市法院共妥善处理涉企案件57件,涉案标的额为1100多万元。对涉诉企业慎重判案,慎重采取保全等强制措施,尽量防止企业衰退、倒闭、破产情况的发生;同时对企业破产案件积极稳妥慎重处理,市法院正在审理的盘锦永兴化学工业公司破产案和盘锦化肥厂破产案已接近尾声。
六是为企业提供法律宣传服务。结合案例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宣讲《劳动法》、《合同法》、《破产法》以及《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帮助企业提高维权意识和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和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使普法教育走进企业,走近职工。如田庄台法庭立足审判的前提下,重点开展了“走进企业,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增强司法工作民主性、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活动。他们以农民工工资案为典型,多次到辽滨经济区辽宁宏冠船舶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以案说法,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使该企业的外包队拖欠工资现象明显减少。
七是积极为企业提供司法建议。对企业在审判和执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经营风险,及时提出关于加强企业财务和业务往来的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司法建议,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