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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举行“法官心态建设”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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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中院 宣教处 胡建  发布时间:2010-06-07 16:39:16 打印 字号: | |
  盘锦中院为了给全市两级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员缓解工作和心理压力,以阳光的心态愉快工作、生活,进一步促进法官队伍建设,2010年5月28日上午,特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来到盘锦中院,为全市两级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员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暗含深意的“法官心态建设”讲座。

  主讲人马贤兴,是清华大学继教学院特聘教师、中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也是全国首个进行法官“心态建设”的倡导者。

  听课的有应邀出席的政法委领导、全市两级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员,他们自始至终认真聆听,认真记录,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

  马院长根据多年的法院工作经验和调查研究,看到当前政法工作者心理压力增大,进而影响身心健康,影响工作和生活,甚至引发一定事件。特别是县、区法院的法官承办着大量的一审案件,各种压力与日俱增,心理压力也逐渐升高,除了对法官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外,也逐渐影响到法官的精神健康。因此,心态建设在当前法院工作,乃至整个政法工作中显得越来越突出和紧迫。

  针对当前的实际,马院长首先讲解了人生本义:第一是活好自己,就是适应社会、积极进取、快乐、阳光;珍惜生命,因为生命属于我们的只有一次,特别是当前的富士康“跳楼”事件,在社会各界引起很大的反响,马院长对该事件作了一首打油诗赠送给大家:“打工实不易,赚钱真辛劳;不管心何苦,小命不可抛”。“跳楼不如跳个槽,留得青山有柴烧。适者生存适者胜,心有阳光人生好”。第二是幸福他人,这里的人是“社会人”,不是“自己人”, 有责任为国家、为社会、为事业、为单位、为家庭作出贡献、创造价值!有责任为“他人”(亲人、同学、同事、朋友)提供帮助、提供快乐、提供幸福!  

  了解了人生本义之后,还要进一步掌握个体心态建设的方法:

  首先是把奋斗目标定位好,把价值取向序列排好,把本职工作做好,干好当下,把握今天,做好自己(尽职尽责尽力尽心,对得住自己的良心);其次是把心态调节好,养成阳光心态。马院长倡导阳光心态,为心理和工作减压,通过自我提升,自我调适,自我升华,促使自我保持健康、阳光的态度对待事业和工作;第三是在比较中寻找幸福,什么是幸福,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就是幸福。找准比较的参照系,知足常乐;第四是最关键的:要学会适应环境,适应一切,适者生存,适者发展,适者即胜者;第五是把身体锻炼好;第六是要把亲情营造好;第七是要把朋友结交好;

  马院长还介绍了宁乡法院心态建设的好做法,展示了宁乡法院在心态建设方面的成果。他说,法官心态建设还处于探索和实践阶段,探索的路还很长,也许会很艰辛,但我认为只要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党的事业,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我们都将无怨无悔的实践下去。

  在两个多小时的讲座中,马院长熟练操作演示课件,图文并茂,理论与案例紧密结合,中心突出,风趣幽默,为盘锦政法委的领导、盘锦两级法院的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奉献了一场非常精彩的讲座,市政法委领导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很多法官和工作人员会后纷纷表示收获颇丰。

  市法院将通过这次 “法官心态建设”专题讲座,让两级法院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了解心态建设的重要意义,重视心态建设,正确认识和对待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这样、那样的各种压力,要做好自我调节,自我减负,把心态调整到最佳状态,正确对待各种压力和困难,以阳光的心态去面对和处理好工作、生活中的各种矛盾。使我们两级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员自觉以阳光的心态,干好本职,为人民司法。
责任编辑:市中院 宣教处 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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