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0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顺利完成了一起抢劫致人死亡案件的远程提讯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于2010年4月20日对本案被告人进行远程提讯。提讯工作从上午9时55分开始至上午11时结束。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通过法院视频专网,利用视频系统远程对被告人进行了详细的讯问,核实了案件相关情况,听取了被告人陈述,然后将提讯笔录传真至我院,由被告人签字后,再传回最高人民法院,至此远程提讯工作全部结束。
这是我市法院首次利用视频专网与最高人民法院配合完成死刑复核工作。远程提讯是在现有的法院视频会议系统和我院已建成的数字法庭系统的基础上完成的,提讯前市中院技术处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完成了技术保障,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语音及视频调试,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和线路畅通。
此次远程提讯不仅开创了我市法院远程视频提讯的先例,更主要的是保证了提讯的安全与高效。通过远程提讯工作,我院的信息化建设为审判工作提供了便利和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