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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民事调解工作开局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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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法院 民二庭 张振山  发布时间:2010-03-25 09:12:02 打印 字号: | |
  年初以来,盘锦中院民二庭认真分析了二审上诉各类民事纠纷案件的热点,抓住案件纠纷焦点,充分把握纠纷形成的原因和当事人的心里活动,大力推进运用调解方法结案,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中院民二庭2月份结案23件,其中调解撤诉16件,调解撤诉率占69%。

  调解工作做到三个一、一个三:抓住一条主线,把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夯实一个基础,把事与法、情与理融汇在每一起案件调解之中。讲求一套方法,把灵活多样的措施运用到具体案件调解的有效性上来。实现三个目标,以定纷止争为目标,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以胜败皆服为目标。上诉案件通过全庭同志的调解,大大提高了调解撤诉率,使调解工作在创新高,使一些疑难案件的处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李宝明审理的王川因劳务合同引发的四起上诉案件,通过调解五方都满意。徐世俊诉王岩因析产纠纷案件,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徐世俊向盘山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原审判决中被告徐少彬房屋所有权应属徐世俊,该案通过调解避免了因析产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调解结果诉讼双方皆服。
责任编辑:市法院 民二庭 张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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