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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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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法院 宣教处 罗胜男  发布时间:2009-11-18 17:19:13 打印 字号: | |
  为了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切实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28日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特别邀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讲师团团长田力同志给全院干警作了一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种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

  报告会上,田力部长对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对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详细解读。《决定》内容分两大板块,八个部分。第一部分讲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总结概括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建设六条基本经验,确立了新形势下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第二部分分别从六个方面,提出新形势下的六项任务。即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田力部长的报告重点突出、观点鲜明、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应用性。

  市法院全院干警通过这次专题报告会的学习,特别是在田力部长的解读下,更深层次的理解了《决定》的深刻内涵,更全面把握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新观点,这次报告会对推进市法院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广大干警表示努力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推进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工作中,落实到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上来。
责任编辑:罗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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