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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关于表彰2008年度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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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法院 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09-11-18 13:07:07 打印 字号: | |
  2008年,在市直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和院党组的精心指导下,我院全体共产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和促进了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激励先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我院各项工作全面持续协调发展。经各支部评选、推荐,党委会研究决定:授予第一党支部为我院2008年度先进党支部;第六党小组、第九党小组为我院2008年度先进党小组;吴宝杰、吕焕山、毛晓妲、李彦俐、樊永恒、宋长义等六名同志为我院200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荣誉为起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励,在各项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取得更大的成绩。机关党委号召全院共产党员要向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以他们为榜样,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团结一致,求真务实,廉洁奉公,锐意进取,为构建和谐、法治盘锦,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罗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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