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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关于二00九年全市司法警察教育技能训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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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法院 法警支队 商靖  发布时间:2009-11-18 12:58:59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严谨、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结合司法警察工作实际,现就二00九年全地区司法警察教育训练计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 “三个至上”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我院审判工作中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能的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大力加强司法警察的教育训练工作,全面提高司法警察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圆满完成服务审判工作。

  二、教育训练任务

  (一)政治教育。

  1、政治理论学习。

  2、学习和掌握现代经济、政治、科技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有关法律、法规。

  (二)业务训练。

  1、学习司法警察概论。

  2、学习掌握司法警察的职责、权限及任务。

  3、押解。

  4、看管。

  5、值庭。

  6、安全检查。

  7、送达。

  8、参与执行。

  9、执行死刑。

  10、强制措施。

  11、队列训练。

  (三)技术训练。

  1、擒敌技术。

  2、警械具的使用。

  3、体能训练。

  4、处置突发事件常识。

  5、突发情况处置演练。

  6、轻武器射击。

  7、计算机基本操作与应用(选训)。

  三、要求

  1、认清形势。随着审判工作的改革,对司法警察履行职责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因而,为适应形势的需要,全面提高司法警察在现代条件下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是我们当今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问题。各大队要把提高执勤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作为自身职责。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教育训练制度;二是要跟班作业,坚持跟踪指导;三是要用先进典型教育引导,使警员在训练中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四是要贴近法院工作实际,坚持“练为勤”、“练为战”。努力形成一个一切为了审判、一切围绕审判,一切服务于审判的良好局面。

  2、深化训练改革。一是警员要贴近所担负任务的实际,坚持干什么、训练什么,实行专勤专训,保证完成共同科目、技术科目训练要求和标准;二是支队、大队领导的组织指挥训练要贴近现代条件下执勤和“处突”的需要,支队与大队领导要在搞好基本功训练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任务和有关“处突”案例、科目定期组织汇操演练及考核。

  3、搞好骨干培训。支队将根据训练情况,举办一期有支队、大队领导参加的教学法集训,集训以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重点,统一训练科目,以提高干部的组织训练能力及自身指挥素质,并在示讲示教上下功夫,正规施教,争取在年底,领导90%、警员40%达到优秀标准。

  4、搞好安全防事故工作。训练中的安全防事故工作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枪、车、弹”要有专人负责、专人检查,做到能及时发现、及时排除,力争全年无训练事故。

  二00九年教育训练工作繁重而艰巨,我们要在市法院党组和省司法警察总队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顽强拼搏,出成绩、上台阶,为开创两级法院工作新局面,做出我们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罗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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